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总重不超载的各类客车 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 客货两用车 车货总重超限30%以上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
超限超载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混装其他农产品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伪装的绿色通道车辆 非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不分种类、车辆不分车籍和高速公路出入口,不需要单证;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考虑车辆计重设备可能出现的合理误差,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运输的货物不属于农产品(含农产品装载比例低于10%的)属于绿农车严重恶意违规情况之一
车辆装载的是《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产品,且装载空间或质量达70%,超限在5%之内,可以混装20%非目录的农产品; 车辆装载的是《绿通产品目录》的产品,装载空间或质量达80%以上,但也混装了20%的铝合金,超限5%之内。 车辆装载的是《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产品,装载空间与质量达80%以上,混装了20%之内的其它农产品,系统显示超限5.6%; 车辆装载的是《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产品,装载空间或质量在80%以上,系统显示超限4.5%,混装了10%的其它农产品;
按绿色通道政策免费; 不予免费,按收费车处理; 对超载30%(含)以内部分免费;超过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30%以上的部分,按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收费办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容积的20%的车辆 《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等于车辆核定载质量或容积的20%的车辆 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检验的车辆 超限超载幅度超过50%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它农产品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 《目录》范围内鲜活农产品与其它货物混装 《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超载5%以上 《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合法装载车辆
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10%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假冒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 拒绝通过绿农车专用车道 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列入集团违规绿通车黑名单库的车辆
车货总质量或外廊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范围外的其它鲜活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它鲜活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辆容积的20%的车辆 混装有放蜂相关的临时板房、灶具等生活必备用具的转地放蜂车辆
超限超载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混装其他农产品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伪装的绿色通道车辆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