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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 征收机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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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在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总体核算、总体申报纳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的销售货物或提供非应税劳务,与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应税劳务,分别核算,分别就不同项目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按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  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  
地方税务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法院  
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从事货物生产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务院  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  
地方税务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法院  
非企业性单位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其他个人  
直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只能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既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若纳税人对于以国家税务总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选择请求国务院作出终局裁决,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若纳税人对于以国家税务总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先请求国务院裁决,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在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总体核算、总体申报纳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的销售货物或提供非应税劳务,与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应税劳务,分别核算,分别就不同项目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按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无论从事何种商品买卖、货物销售,既要征收营业税,也要征收增值税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律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  从事运输业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一切销售行为只要征收了增值税,就不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从事货物运输的纳税人运输货物的同时销售所运输货物的,缴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各自占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  
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当地政府财政部门  纳税人  
纳税人自行申报  工商局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工商局、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共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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