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员应当督促该机构首先逐笔补报其此前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 并通知其应以纸质申报方式完成其被执行特殊处理措施期间新收款项的申报。 申报人员应当督促该机构首先逐笔补报其此前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 并通知其应以网上申报方式完成其被执行特殊处理措施期间新收款项的申报。 申报主体应通过纸质申报方式或网上申报方式补报此前未按期申报的涉外收入款项, 履行补报义务后应向外汇局申请签发补报确认书。 申报主体应当以纸质申报方式完成被执行特殊处理措施期间新收款项的申报。 申报人员审核无误后, 凭申报主体提供的外汇局为其出具的补报确认书, 方可为其办理该笔新收涉外收入款项的解付手续, 并完成申报信息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