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在乙国签订一份资源开发合同后,A公司称甲国政府未按合同及时支付有关款项。纠纷发生后,甲国明确表示放弃关于该案的诉讼管辖豁免权。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公司之间签订的钢铁买卖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公司之间签订的电力买卖协议  营业地位于甲、乙两国的两个公司对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是否生效引发的争议  
乙国法院可对甲国财产进行查封  乙国法院原则上不能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除非甲国明示放弃在该案上的执行豁免  如第三国法院曾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则乙国法院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如乙国主张限制豁免,则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如乙国主张限制豁免,则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如第三国法院曾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则乙国法院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乙国法院原则上不能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除非甲国明示放弃在该案上的执行豁免  乙国法院不能对甲国财产进行查封  
乙国法院可对甲国财产进行查封  乙国法院原则上不能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除非甲国明示放弃在该案上的执行豁免  如第三国法院曾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则乙国法院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如乙国主张限制豁免,则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乙国政府向法院反诉A公司违反合同,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管辖放弃,甲国法院可以管辖  乙国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甲国法院可以管辖  因为乙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甲国法院的管辖,意味着甲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乙国出庭应诉,视为已接受了甲国法院的管辖,法院判决也可予以执行  
乙国政府或B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甲国政府必须证实B公司和A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能准许进口  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乙国政府向法院反诉A公司违反合同,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管辖放弃,甲国法院可以管辖  乙国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甲国法院可以管辖  因为乙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甲国法院的管辖,意味着甲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乙国出庭应诉,视为已接受了甲国法院的管辖,法院判决也可予以执行  
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甲国政府在乙国进行投资从事商业行为,本身即意味着其同意遵守乙国奉行的限制豁免原则  若在此前发生的与此类似的某案件中,甲国政府以默认的方式承认了乙国法院的管辖,则乙国法院对本案当然可以进行管辖  若乙国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缺席判决,判决作出后,甲国政府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无效,甲国政府该行为不构成对豁免的默示放弃  若经双方协商,甲国法院同意放弃管辖豁免,则判决生效后,乙国法院当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甲国在乙国的财产  
刘某于1999年5月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前一个月,以个体经营户名义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一大批珍贵出土文物的买卖合同  李某受甲公司委托,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  田某代理甲公司同其代理的乙 公司签订一份合同  甲将自己的手表借给乙  
乙国政府或黑鹰公司应将拟出口废料事项通知甲国政府,并得到甲国政府的书面准许,才能出口  甲国政府必须证实黑鹰公司和白鹭公司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关合同,才有准许进口  该种废料如果进行越境转移,必须有相关的保险或担保  如果甲国退出了《巴塞尔公约》,这种废料就不得再由乙国向甲国出口  
甲国政府派员到乙国法院阐明甲国绝对豁免主义立场  甲国政府派员到乙国法院应诉答辩  甲国政府派员到乙国法院反诉欧雅公司  甲国派员到乙国法院要求法院宣布无权受理该案  
乙国法院可以对甲国财产进行查封  乙国法院原则上不能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除非甲国明示放弃在该案上的执行豁免  如第三国法院曾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则乙国法院可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如乙国主张限制豁免权,则可以对甲国强制执行判决  
乙国政府向法院反诉A公司违反合同,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管辖放弃,甲国法院可以管辖  乙国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甲国 法院可以管辖  因为乙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甲国法院的管辖,意味着甲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乙国出庭应诉,视为已接受了甲国法院的管辖,法院判决也可予以执行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