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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 责令赔偿损失 吊销执业证书 责令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至1年 追究刑事责任
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予行政处分 可以责令暂停执业6~12个月 责令改正 给予纪律处分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 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都必须进行尸检。应在患者死亡24小时以内进行。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予行政处分 可以责令暂停执业6~12个月 承担民事责任 给予纪律处分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予行政处分 可以责令暂停执业6~12个月 承担民事责任 给予纪律处分
警告 给予纪律处分 责令限期整顿 吊销执业证书 责令改正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要逐级向科室负责人、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病历资料、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现场封存、保管 医疗鉴定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地进行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及其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对寻衅滋事、辱骂或殴打医务人员的病人或家属,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警告 给予纪律处分 责令限期整顿 吊销执业证书 责令改正
接受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 接受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做出行政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的情况逐级上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自行协商解决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只能由患者单独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由医务人员而不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造成的。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一方既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要逐级向科室负责人、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病历资料、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现场封存、保管 医疗鉴定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地进行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及其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对寻衅滋事、辱骂或殴打医务人员的病人或家属,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各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医疗机构应对其医务人员进行上述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 重大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在患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医方可以自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