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人民法院应当直接驳回被告的异议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驳回原告起诉,告知其另行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该情况记入笔录
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判决确认其违法 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这种改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裁定批准 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直接驳回被告的异议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驳回原告起诉,告知其另行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该情况记入笔录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
原告是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 有明确的被告,且被告为劳动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地区
如果人民法院允许周军撤诉,应当以陈莉为另案被告,李冉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如果人民法院允许周军撤诉,应当以李冉为原告,陈莉为被告,继续审理 如果人民法院允许周军撤诉,应当由李冉取代周军作为原告,陈莉为被告,继续审理 如果周军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不允许撤诉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既可以由独立的审判员进行审查,也可以组成合议庭,依案例的复杂程度而定。 若原告符合起诉条件,应在10日内立案。 原告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10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的 被告申请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的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的
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 人民法院认为原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坚持不撤诉,驳回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直接驳回被告的异议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驳回原告起诉,告知其另行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该情况记入笔录
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应当受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以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对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被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原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对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原告可以提起上诉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缺席判决. 被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原告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的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