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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A省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A省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县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刚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刚地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流域管理机构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事故情况 特别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情况下,建设主管部门均不得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流域管理机构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传递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签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会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协作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市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d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d内审查完毕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因立即上报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在2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工会、检察院和质监局 较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省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越级上报
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省畜牧兽医局 省畜牧技术推广站
流域管理机构 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A省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A省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C县人民政府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现场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手段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上报事故情况 特别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至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任何情况下,建设主管部门均不得越级上报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