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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监督条例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措脆弱区保护资金 在全国生态脆弱典型区建立长期定位生态监測站 按流域或区域编制生态脆弱区环境友好产业发展规划
加强生态保育,促进生态脆弱区修复进程 强化资源开发监管执法力度,防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 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脆弱区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加强生态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构建脆弱区生态安全预警体系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研究构建生态脆弱区产业准入机制,全面限制有损生态系统健康发展的产业扩张,防止因人为过度干扰所产生新的生态退化 生态脆弱区生态退化趋势已得到基本遏止,人地矛盾得到有效缓减,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健康,稳定发展状态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退化生态系统已得到基本恢复 明确生态脆弱区空间分布,重要生态问题及其成因和压力,初步建立起有利于生态脆弱区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生态产业示范区在生态脆弱区全面开展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等区域 重点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区和脆弱区等区域 珍惜、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去等区域 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去等区域
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脆弱区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加强生态保育,促进生态脆弱区修复进程 加强生态监测与评估实力建设,构建脆弱区生态平安预警体系 强化资源开发监管执法力度,防止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新增治理面积达到40%以上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土地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理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新增治理面积达到40%以上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土地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理
以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以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倡导生态文明,枳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逐步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 倡导生态文明,积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优先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新增治理面积达到30%以上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新增治理面积达到40%以上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物种丰富区 生态过渡区 植被交错区 未经开发的地区
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生态脆弱区生态退化趋势已得到基本遏制 生态文明融入社会各个层面,民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人与自然基本和谐 生态产业示范已在生态脆弱区全面开展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措脆弱区保护资金 在全国生态脆弱典型区建立长期定位生态监测站 研究制定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监管条例 按流域或区域编制生态脆弱区环境友好产业发展规划
以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以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倡导生态文明,积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逐步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 倡导生态文明,积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优先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
探讨制定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监督条例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措脆弱区爱惜资金 在全国生态脆弱典型区建立长期定位生态监測站 按流域或区域编制生态脆弱区环境友好产业发展规划
以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复原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以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复原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提倡生态文明,枳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逐步复原脆弱区生态系统 提倡生态文明,主动增进群众参与意识,优先复原脆弱区生态系统
到2023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23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23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23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新增治理面积达到40%以上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新增治理面积达到30%以上 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