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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确定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方式、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确定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方式、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市污水应以点源治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并以点源治理为主,以城市集中处理为辅的原则加以实施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考虑远期发展有扩建的可能 在规划设计城市排水工程时,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定
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 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 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 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充分利用其排水量的要求和措施 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确定排水体制 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 估算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 确定规划区雨水、污水支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确定雨水、污水主要泵站数量 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 对污水排放量和雨水量进行具体的统计计算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确定排水干管的位置、服务范围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估算分区的雨水、污水排放量 按照确定的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控制管径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 确定排水模式 预测城市排水量 确定排水体制 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按照确定的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确定排水干管的位置、走向、服务范围 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 确定排水制度 控制管径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确定排水制度 对污水排放量和雨水量进行具体的统计计算 对排水系统的布局、管线走向、管径进行计算复核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 预测城市排水量 确定排水体制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估算分区的雨水、污水排放量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按照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市污水应以点源治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并以点源治理为主、城市集中处理为辅的原则加以实施 城市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应考虑远期发展有扩建的可能 在规划设计城市排水工程时,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定
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 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 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充分利用其排水量的要求和措施 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分区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详细规划
按照确定的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确定排水干管的位置、走向、服务范围 确定管线平面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 确定排水制度 控制管径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