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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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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卷四《问答》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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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岁的周老太太自老伴去世后独自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祖传的老屋中1993年4月周老太太分别给3个子女写信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元赡养费其中甲乙分别是周的继子和继女甲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乙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丙是周的亲生子8个月前由河南省信阳县某__复员现在北京市昌平县一家制鞋厂工作其户籍已由河南信阳县迁出但尚未落户甲乙对周老太太的去信置之不理周老太太的信到达丙的工作单位时丙已被派往天津出差1个半月也没有答复周老太大的信1993年6月周老太太决定向法院起诉向3个子女追索赡养费请问假设在诉讼过程中周老太太变更诉讼请求只向甲乙追索赡养费而不再要求丙支付赡养费受诉法院是否应支持周老太太的这一做法
被告方魏某梁某认为张某不经二人同意自行退伙无效故按合伙协议顺通饭庄对金星装修公司所欠4万元债务对王某所欠2万元债务以及对饭庄的亏损均应承担三分之一的份额魏梁的辩称有理由吗
张某男19岁无业常有小偷小抢行为2003年1月3日张某看见公共汽车站前坐着方某和齐某两人方某睡着而齐某身前有个旅行包张某认为旅行包是齐某所有于是乘齐某不备将包夺走后逃跑从旅行包中发现有现金1000元及__录像带若干盘张某遂组织召集其朋友观看这些抢来的__录像带并组织播放达20场之多同年3月7日张某骑摩托车在某小道上抢走行人李某手上的挎包并且故意利用摩托车拖带李某李某因失去平衡而跌倒摔断了胳膊造成一级残废的重伤张某在抢包后发现包里只有现金500元他嫌太少遂决定继续寻找犯罪目标并想好在某储蓄所外守候等待作案机会不一会儿丁某从储蓄所存款后出来张某看见丁某手中提着大公文包就趁机冲上去将包夺走后跑入巷内丁某想包里空无一物不想报警添麻烦就没有追究了但是张某发现后勃然大怒他驾车紧追丁某并使用暴力将丁某抓上摩托车拉到郊外一小屋中张某说只要丁某给他1000元就放丁某走否则就要打死丁某丁某当即给其朋友打电话要其朋友给自己送1000元到小屋外的空地上并在拿到钱之后交给了与他一起去取钱的张某张某也如约将丁某放走丁某之后报案公安随后将张某抓获问题张某抢包并造成李某重伤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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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人胡某男15岁某县中学学生2001年9月21日下午胡某和其同班同学刘某五人在本县一铁道路口玩耍约3时许一列旅客列车从远处开来胡随即准备一些石块砖块并告诉同学他要向列车投掷刘某等四人正在铁道旁一空地上打扑克牌没有人理会胡待列车驶过时胡即向列车投掷石块和砖块并专挑车窗玻璃未关的窗口打终于击中旅客王某男时年59岁致其颅骨粉碎骨折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被害人王某的妻子主动提出家中有4个子女还有80多岁的老人生活负担较重鉴于被告人胡某是未成年的孩子不懂事要求人民法院多判赔偿减轻刑罚被告人胡某的父亲表示同意多赔偿被害人家的损失要求法院能从宽处理其子最好能不判刑罚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鉴于本案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和被告人胡某的父亲均表示可以多判赔偿少判刑罚人民法院可先行调解在双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甲与丁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
案情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__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问题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的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6月10日作出复议裁决该裁决认定的事实与市北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裁决中认定的事实相同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4项规定以朱某进行流氓活动为由维持了原处罚裁决结果朱某对复议裁决不服于同年6月14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市中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市公安局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复议裁决中维持了市北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裁决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本案被告应是市北区公安分局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亦无管辖权案件应由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市公安局的复议裁决是否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就此同一纠纷若石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 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石凯应以谁为被告
被告人江某原系某市城建委主任因涉嫌受贿被某市人民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时该市人民检察院派出两名干警将江某从家中用警车带到某招待所关在事先订好的房间里交待江某不准外出不准与亲友通信通电话该县人民检察院又派出几名干警轮流值班监视江某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江某还涉嫌另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4年前为了能够升任城建委主任当时任城建委第二副主任的江某雇凶将被其视为仕途拦路虎的第一副主任王某杀死该案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破检察机关决定立即将江某逮捕将两案合并侦查 侦查终结后某市人民检察院以江某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的妻子徐苗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张良伟律师参加诉讼 开庭后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张良伟律师向审判长提出要向被告人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审判长不予准许在法庭辩论阶段张律师向审判长提出要就本案的刑事部分发表意见再次被审判长打断说请张良伟律师注意你作为被害人徐苗的诉讼代理人只能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问题可以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表意见而不能越权对刑事部分发表意见对罪犯的公诉意见只能由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依法提出 在最后陈述阶段江某除了承认已被指控的受贿150万元外又供认自己还曾收受贿赂4000元但检察机关并没有对这笔贿赂进行指控人民法院在休庭后经调查证人认定江某的供述属实考虑到这笔贿赂数额相对较小对量刑影响不大人民法院决定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便在判决中一并认定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江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受贿罪判处江某死刑立即执行根据数罪并罚原则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决定对被告人江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法定上诉抗诉期满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报请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复核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裁定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江某的死刑判决后由院长签发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的第10天一边通知某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刑场执行现场监督一边由负责指挥执行死刑的审判员对罪犯江某验明正身并讯问其有无遗言鉴于该案在当地影响极大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公开执行大会数千群众赶来参加观看执行死刑的情况当日上午开完大会以后即将罪犯江某押在一辆卡车上在城内繁华街道上绕了一圈然后将其押到一公园旁边执行枪决
1994年1月20日湖北省京山县余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同年4月11日在该县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亲属辨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张的亲属怀疑张被余杀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定该女尸就是张在玉同年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余祥林死刑余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1月6日作出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1995年初有村民看到一位妇女与张在玉相似并向司法机关反映但未受重视1995年5月8日荆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原荆州地区检察院补充侦查而该检察院又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个案件因为证据不足办不下去也销不了案最后由政法委协调据悉张在玉的娘家亲属多次上访并组织220名群众联名上书声称民愤极大协调会因此决定既然判决死刑证据不足那么降格处理判个有期徒刑也算是对死者有个交代最后余祥林被荆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中午张在玉复活回到家里2005年4月13日上午余祥林被京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无罪 请谈谈对此案例的看法并思考当事人佘祥林可以得到哪些救济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正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 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案情被告人胡某男15岁某县中学学生2001年9月21日下午胡某和其同班同学刘某五人在本县一铁道路口玩耍约3时许一列旅客列车从远处开来胡随即准备一些石块砖块并告诉同学他要向列车投掷刘某等四人正在铁道旁一空地上打扑克牌没有人理会胡待列车驶过时胡即向列车投掷石块和砖块并专挑车窗玻璃未关的窗口打终于击中旅客王某男时年59岁致其颅骨粉碎骨折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被害人王某的妻子主动提出家中有4个子女还有80多岁的老人生活负担较重鉴于被告人胡某是未成年的孩子不懂事要求人民法院多判赔偿减轻刑罚被告人胡某的父亲表示同意多赔偿被害人家的损失要求法院能从宽处理其子最好能不判刑罚判断正误并简述理由假如司法机关未对被告人胡某采取强制措施胡某逃避审判人民法院对本案可以缺席审判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本案的被告是谁
张某男19岁无业常有小偷小抢行为2003年1月3日张某看见公共汽车站前坐着方某和齐某两人方某睡着而齐某身前有个旅行包张某认为旅行包是齐某所有于是乘齐某不备将包夺走后逃跑从旅行包中发现有现金1000元及__录像带若干盘张某遂组织召集其朋友观看这些抢来的__录像带并组织播放达20场之多同年3月7日张某骑摩托车在某小道上抢走行人李某手上的挎包并且故意利用摩托车拖带李某李某因失去平衡而跌倒摔断了胳膊造成一级残废的重伤张某在抢包后发现包里只有现金500元他嫌太少遂决定继续寻找犯罪目标并想好在某储蓄所外守候等待作案机会不一会儿丁某从储蓄所存款后出来张某看见丁某手中提着大公文包就趁机冲上去将包夺走后跑入巷内丁某想包里空无一物不想报警添麻烦就没有追究了但是张某发现后勃然大怒他驾车紧追丁某并使用暴力将丁某抓上摩托车拉到郊外一小屋中张某说只要丁某给他1000元就放丁某走否则就要打死丁某丁某当即给其朋友打电话要其朋友给自己送1000元到小屋外的空地上并在拿到钱之后交给了与他一起去取钱的张某张某也如约将丁某放走丁某之后报案公安随后将张某抓获问题张某抢齐某包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如果旅行包实为方某所有则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 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若丙届时未付款他是否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68岁的周老太太自老伴去世后独自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祖传的老屋中1993年4月周老太太分别给3个子女写信要求他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00元赡养费其中甲乙分别是周的继子和继女甲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乙住在北京市丰台区丙是周的亲生子8个月前由河南省信阳县某__复员现在北京市昌平县一家制鞋厂工作其户籍已由河南信阳县迁出但尚未落户甲乙对周老太太的去信置之不理周老太太的信到达丙的工作单位时丙已被派往天津出差1个半月也没有答复周老太大的信1993年6月周老太太决定向法院起诉向3个子女追索赡养费请问1993年10月法院判决甲乙丙每人每月向周老太太支付100元赡养费到1994年1月甲乙丙均未给付周老太太任何赡养费周老太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该案应如何执行
张某男19岁无业常有小偷小抢行为2003年1月3日张某看见公共汽车站前坐着方某和齐某两人方某睡着而齐某身前有个旅行包张某认为旅行包是齐某所有于是乘齐某不备将包夺走后逃跑从旅行包中发现有现金1000元及__录像带若干盘张某遂组织召集其朋友观看这些抢来的__录像带并组织播放达20场之多同年3月7日张某骑摩托车在某小道上抢走行人李某手上的挎包并且故意利用摩托车拖带李某李某因失去平衡而跌倒摔断了胳膊造成一级残废的重伤张某在抢包后发现包里只有现金500元他嫌太少遂决定继续寻找犯罪目标并想好在某储蓄所外守候等待作案机会不一会儿丁某从储蓄所存款后出来张某看见丁某手中提着大公文包就趁机冲上去将包夺走后跑入巷内丁某想包里空无一物不想报警添麻烦就没有追究了但是张某发现后勃然大怒他驾车紧追丁某并使用暴力将丁某抓上摩托车拉到郊外一小屋中张某说只要丁某给他1000元就放丁某走否则就要打死丁某丁某当即给其朋友打电话要其朋友给自己送1000元到小屋外的空地上并在拿到钱之后交给了与他一起去取钱的张某张某也如约将丁某放走丁某之后报案公安随后将张某抓获问题本案中张某的犯罪行为有何量刑情节
甲能否以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对丁戊提起诉讼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的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6月10日作出复议裁决该裁决认定的事实与市北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裁决中认定的事实相同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4项规定以朱某进行流氓活动为由维持了原处罚裁决结果朱某对复议裁决不服于同年6月14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市中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市公安局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复议裁决中维持了市北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裁决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本案被告应是市北区公安分局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亦无管辖权案件应由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设市中区法院将本案移送到市北区法院管辖市北区法院应如何处理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的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6月10日作出复议裁决该裁决认定的事实与市北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裁决中认定的事实相同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第4项规定以朱某进行流氓活动为由维持了原处罚裁决结果朱某对复议裁决不服于同年6月14日以市公安局为被告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市中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市公安局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自己在复议裁决中维持了市北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裁决故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本案被告应是市北区公安分局市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亦无管辖权案件应由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朱某可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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