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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超过200人 超过300人 在200人以下 超过500人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只需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不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也不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部分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部分义务 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由其所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其是否享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以及是否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从业人员统一管理
超过200人 250—500人之间的 超过300人的 不足300人的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除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只需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具体配备哪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危险性大小、从业人员多少、生产经营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除三类高风险单位以外且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从业人员在 1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 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5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 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某企业从业人员350人 某企业从业人员200人 某矿上企业从业人员250人 某建筑施工单位从业人员100人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 可以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 可以不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120人的矿山单位 从业人员130人的机械制造单位 从业人员140人的运输单位 从业人员80人的建筑施工单位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只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可以只需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当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时,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5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D.高危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