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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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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  公司(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对B.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倘若最终B.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那么B.公司股东 A.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 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甲公司  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厂房享有抵押权  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丙公司  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丁公司  对甲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戊公司  
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发行公司债的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的表现形式是公司债券  公司债的发行对象是社会公众  公司债可随公司债券的转让、 抵押而流转  公司债是公司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公司债是可以在任意场所转让的债务  公司债是以公司债券这种要式有价证券的形式表示的  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还本付息期限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是公司依法发行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公司债券  公司债是专门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  
记名公司债券和不记名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转换公司债券  保值公司债券和非保值公司债券  无担保公司债券和有担保公司债券  
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  转换公司债券与非转换公司债券  担保公司债券与无担保公司债券  普通公司债券与特殊公司债券  
重整计划由鲁地公司负责执行  《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之日,管理人的职责终止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鲁地公司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  若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继续有效  
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发行公司债的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山地公司  鲁地公司  荣华公司  管理人  林林公司  
信用公司债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保证公司债  收益公司债  
B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B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实物公司债券和非实物公司债券  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担保公司债券和有担保公司债券  
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发行公司债的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  转换公司债与非转换公司债  担保公司债与无担保公司债  普通公司债与特殊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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