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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认购期权、备对开仓 卖出认购期权、买入认沽期权 买入认购期权、买入认沽期权 卖出认沽期权、备对开仓
买入认购期权 买入认沽期权 卖出开仓认沽期权 以上都对
{结算价+Mx(2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Min{结算价+Mx[2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结算价+Mx(1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Min{结算价+Mx[1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除备兑开仓以外的卖出开仓必须缴纳初始保证金 期权权利方不需缴纳保证金 期权义务方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是根据收盘后的价格调整的
{结算价+Max(2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10%×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Min{结算价+Max[2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10%×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结算价+Max(1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 Min{结算价+Max[1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行权价}*合约单位
行权价格 支付的权利金 买入期权的行权价格+买入期权的权利金 买入期权的行权价格-买入期权的权利金
上交所期权交易实行限仓制度,即对交易参与人和投资者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规定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标的所有合约持仓(含备兑开仓)的最大数量 按单边计算是指对于同一合约标的所有期权合约持仓头寸按看涨或看跌方向合并计算 认购期权权利方与认沽期权义务方为看涨方向 认购期权义务方与认沽期权权利方为看涨方向
标的证券买入价格-买入开仓的认沽期权权利金 买入开仓的认沽期权行权价格–买入开仓的认沽期权权利金 标的证券买入价格+买入开仓的认沽期权权利金 买入开仓的认沽期权行权价格+买入开仓的认沽期权的权利金
若权利仓持有人乙进行行权操作,则投资者甲有义务以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格卖出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 若权利仓持有人乙没有进行行权操作,则投资者甲有义务以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格卖出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 若权利仓持有人乙进行行权操作,则投资者甲有权利以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格卖出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但没有义务 若权利仓持有人乙进行行权操作,则投资者甲有义务以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格买入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
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履行了通知义务,而期货公司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承担 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履行了通知义务,而期货公司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履行了通知义务,而期货公司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交易所承担 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不足,期货交易所履行了通知义务,而期货公司未及时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期货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客户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客户要求保留持仓并经书面协商一致的,对保留持仓期间穿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
减少认购期权备兑持仓头寸 增加认购期权备兑持仓头寸 增加认沽期权备兑持仓头寸 减少认沽期权备兑持仓头寸
认沽期权权权利金;认沽期权权利金 卖出认沽期权开仓所使用的保证金+认沽期权权利金;认沽期权权利金 卖出认沽期权开仓所使用的保证金-认沽期权权利金;认沽期权权利金 卖出认沽期权开仓所使用的保证金;认沽期权权利金
行权临近日的维持保证金和初始保证金将会提高,中国结算在平日初始保证金基础上,按照股票期权增加10%*标的合约收盘价、ETF期权增加7%*合约标的收盘价的比例收取E日到期合约的维持保证金。 认沽期权短仓维持保证金可以大于行权价格 认沽期权虚值=max(行权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 ETF认沽期权短仓维持保证金=权利金前结算价+Max(15%*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
买入开仓:投资者通过买入开仓,支付权利金,增加权利仓头寸。 卖出平仓:投资者通过卖出平仓,收入权利金,减少权利仓头寸。 卖出开仓:投资者通过卖出开仓增加义务仓头寸,开仓时缴纳保证金,持仓期间根据规则缴纳维持保证金。 买入平仓:投资者通过买入平仓,支付权利金,增加义务仓头寸,同时收回缴纳的相应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