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简述伊斯兰法的犯罪与刑罚制度。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由美国政治学家詹姆斯·威尔逊和犯罪学家乔治·凯琳提出  源于“破窗理论”  源于新加坡《公务员惩戒规则》和《防止贪污法》等制度实践  各国刑罚制度的严格设计  
国家主权事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犯罪与刑罚  民事法律制度  
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只能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有本国通用的文字表述  习惯法和判例不得作为刑罚的渊源  
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剥夺的强制措施与处罚、司法制度  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处罚  有关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处罚、立法制度  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处罚、司法制度  
重罪  轻罪  经定刑罚罪  酌定刑罚罪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过失犯罪不适用累犯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适用累犯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累犯  规定的5年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