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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2个月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经业主委员会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变更决定 业主委员会经换届选举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负责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规约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决策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对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可依法更换不符合条件的成员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离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业主委员会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向业主委员会负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决策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对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可依法更换不符合条件的成员
业主委员会应定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组织方式只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所作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每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有权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权制止并要求业主委员会纠正其不符合法律或者规约的行为 有权知晓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有权查询业主委员会保存的各项档案文件 有权改变业主委员会所作出的各项决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决策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可以对不符合条件的成员依法更换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1个月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变更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遇有特殊情况的,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召开会议的,也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的每一次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由主持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应定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组织方式只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所作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每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承担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只能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有关的事项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有监督管理职责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必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设立业主大会应当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决策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选举业主委员会予以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可以对不符合条件的组员依法更换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决策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对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可依法更换不符合条件的成员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必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设立业主大会应当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负责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规约 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所作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应定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组织方式只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每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决策和执行 业主大会决策和执行 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都可以决策与执行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离 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业主委员会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向业主委员会负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部分业主提议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有效 业主委员会会议所做的决定需全体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