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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终止,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行政复议机关在实行调解前,要征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同意 复议机关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出调解方案 复议机关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对于有关行政赔偿的行政复议事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根据情况对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的,由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机关在进行调解前,要征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同意 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既可以行政和解也可以行政调解 复议机关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提出调解方案
行政复议和解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必须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 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意思后告知行政复议机构即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准许达成和解的,行政复议中止
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既适用调解也适用和解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要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达成和解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只要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就应当准许 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40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申请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进入破产程序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死亡 申请人、被申请人共同要求调解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义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申请入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 复议申请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复议申请人决定改变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可以口头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和解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和解制度并非适用于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 由行政复议机构制作并送达和解协议 和解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对和解的内容进行审查
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达成和解,并经复议机关准许的,行政复议终止 王某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直接告知行政复议机关即可 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不同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行进行的和解,一旦当事人经行政复议机关调解达成协议,行政复议机关就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书生效之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需要说明理由,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即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就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行达成和解,终止行政复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 和解的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对和解的内容进行审查
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 申请人的法人资格终止 申请人按规定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按规定达成和解 因不可抗力,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