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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普通程序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如果选择诉讼,只能向作出撤销裁决的该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可依原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可与B公司再次协商,达成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营业地在中国的某公司和营业地在日本的某公司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日本法是有效的 营业地在中国和日本的两公司订立的专利许可协议应当适用公约 营业地在中国和日本的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了FOB术语,则表明公约的适用被排除 营业地在中国和日本的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可以适用公约来确定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船舶的买卖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股票的买卖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甲国B公司订立的洗衣机的买卖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甲国的乙国B公司订立的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 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 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
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 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 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
该仲裁协议有效 如果当事人能对未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有效 该仲裁协议无效 如果买卖合同无效,该仲裁协议一并无效
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
由于双方未签字盖章,该买卖合同不成立 如果日后甲乙能以书面形式补订合同,该买卖合同成立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的行为,可以推定为甲乙双方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可以选择撤销
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 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 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
中国某公司和加拿大某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适用公约 中国某公司和加拿大某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适用加拿大法是无效的 中、加两公司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中选择CIF术语,则表明排除了公约的适用 假如上述两公司的营业地均在中国境内,则二者的买卖合同不适用公约
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 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船舶的买卖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股票的买卖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甲国B公司订立的洗衣机的买卖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甲国的乙国B公司订立的电视机的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A公司、B公司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C公司利益的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 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甲国的乙国 B公司之间订立的办公用品买卖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 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C公司之间订立的电视机买卖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甲国 P公司之间订立的白糖买卖合同 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 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 E公司之间订立的技术服务为主的补偿贸易合同
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 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
2006年11月17日 2006年11月21日 2006年11月22日 2006年12月2日
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知情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买卖合同
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 代理人戊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己订立的买卖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庚与他人订立的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