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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化妆品是否可引起变态反应 评价化妆品致突变的可能性 评价化妆品的亚慢性毒性 评价化妆品的慢性毒性 检测化妆品的基因突变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管理办法》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方法》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管理办法》 《化妆晶安全性评价方法》
化妆品卫生标准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学标准检验方法
急性毒性试验 致突变试验 亚慢性毒性试验 慢性毒性试验 人体激发斑贴试验
急性毒性试验+皮肤和眼粘膜试验 亚慢性毒性试验+代谢试验 慢性毒性试验 蓄积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 迟发变态试验+亚慢性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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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特殊用途化妆品在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 我国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国外厂商或其代理商必须提供卫生安全评价材料 化妆品新原料须进行全套五项安全性评价试验 任何化妆品上市前都须进行全套五项安全性评价试验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晶法》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
毒理学试验方法 总则 化妆品卫生化学检验方法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方法 人体安全试验和功效试验检验方法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
急性毒性试验 致突变试验 亚慢性毒性试验 慢性毒性试验 人体激发斑贴试验
急性皮肤毒性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 急性吸入试验 皮肤刺激试验、眼刺激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皮肤光毒和光变态反应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