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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体液首选全血 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2 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ml)=体重(kg)xI2~I3度烧伤面积(%)x1.5 基础水分量2000ml 晶体液和胶体液的比例是1:0.5,重者1:1
补充葡萄糖溶液500ml 补充晶体液+胶体液+水分500ml 补充晶体液+胶体液+水分1000ml 补充晶体液+胶体液+水分3000ml 补充晶体液+胶体液+水分5000ml
液体治疗时,晶体液为第一线用液 合用胶体液比单纯用晶体液更快、更持久地恢复血浆容量 晶体液和胶体液均不会引起明显的凝血障碍 胶体液增加肾小球滤过率 胶体液在预防脑水肿方面有良好效应
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成人补给胶体和晶体溶液共1.5ml(儿童1.8ml,婴幼儿2.0ml) 胶体液与晶体液比例,中、重度烧伤应为0.5:1,特重烧伤宜为0.75:0.75 每日需补水量:成人2000ml,儿童按60~80ml/kg计算 第1个8小时内输入补液量的一半,另半量在第2、3个8小时内输入 伤口第2个24小时,补液量同第1个24小时,补水量是第1个24小时的半量
均应采用低张力晶体+胶体液补充,但应以胶体液为主 均应采用晶体+胶体液补充,但应以晶体液为主 均应采用葡萄糖溶液+胶体液补充,但应以葡萄糖溶液为主 均应采用高张力晶体+胶体液补充,但应以胶体液为主 均应采用晶体+胶体液补充,但应以胶体液为主
大量输液造成血液稀释 没有补充血浆及凝血因子 新发骨盆损伤 肝癌破裂 未及时剖腹探查引流血肿
在血压稳定的前提下,出入液体量宜轻度负平衡 在血压稳定的前提下,出入液体量宜轻度正平衡 在早期宜使用晶体液,不宜输入胶体液 在早期宜使用胶体液,不宜输入晶体液 在早期使用胶体液或晶体液均适宜 无需严格限制入液量
在血压稳定的前提下,出入液体量宜轻度负平衡 在血压稳定的前提下,出入液体量宜轻度正平衡 在早期宜使用晶体液,不宜输入胶体液 在早期宜使用胶体液,不宜输入晶体液 在早期使用胶体液或晶体液均适宜 无需严格限制入液量
应用血管收缩剂 立即行剖腹探查止血术 应用大剂量止血药物 快速补充新鲜全血 快速补充晶体液和人工胶体液
面积计算是Ⅰ、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全血 基础水分是2500ml 胶体与晶体液输入比例为0.5:1~1:1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液体总量的1/3
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成人补给胶体和晶体溶液共1.5ml(儿童1.8ml,婴幼儿2.0ml) 胶体液与晶体液比例,中、重度烧伤应为0.5:1,特重烧伤宜为0.75:0.75 每日需补水量:成人2000ml,儿童按60~80ml/kg计算 第1个8小时内输入补液量的一半,另半量在第2、3个8小时内输入 伤口第2个24小时,补液量同第1个24小时,补水量是第1个24小时的半量
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成人补给胶体和晶体溶液共1.5ml(儿童1.8ml,婴幼儿2.0ml) 胶体液与晶体液比例,中、重度烧伤应为0.5:1,特重烧伤宜为0.75:0.75 每日需补水量:成人2000ml,儿童按60~80ml/kg计算 第一个8小时内输入补液量的一半,另半量在第二、三个8小时内输入 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同第一个24小时,补水量是第一个24小时的半量
面积计算是I、Ⅱ、Ⅲ度烧伤面积之和 胶体液首选全血 基础水分是2500ml 胶体与晶体液输入比例为0.5:1-1:1 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液体总量的1/3
液体治疗时,晶体液为第一线用液 合用胶体液比单纯用晶体液更快、更持久地恢复血浆容量 晶体液和胶体液均不会引起明显的凝血障碍 胶体液增加肾小球滤过率 胶体液在预防脑水肿方面有良好效应
晶体液输入量与出血量一致 晶体液输入量是出血量的1倍 晶体液输入量是出血量的一半 晶体液输入量是出血量的2~3倍 可以无限制地输入晶体液
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公斤体重、每1%烧伤面积,成人补给胶体和晶体溶液共1.5ml(儿童1.8ml,婴幼儿2.0m 胶体液与晶体液比例,中、重度烧伤应为0.5:1,特重烧伤宜为0.75:0.75 每日需补水量:成人2000ml,儿童按60~80ml/kg计算 第一个8小时内输入补液量的一半,另半量在第二、三个8小时内输入 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同第一个24小时,补水量是第一个24小时的半量
胶体液首选全血 伤后第一个8小时应输入总量的1/2 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ml)=体重(kg)xI2~I3度烧伤面积(%)x1.5 基础水分量2000ml 胶体液和晶体液的比例是0.5:1,重者1:1
大量输液造成血液稀释 没有补充血浆及凝血因子 新发骨盆损伤 肝癌破裂 未及时剖腹探查引流血肿
在血压稳定的前提下,出入液体量宜轻度负平衡 在血压稳定的前提下,出入液体量宜轻度正平衡 在早期宜使用晶体液,不宜输入胶体液 在早期宜使用胶体液,不宜输入晶体液 在早期使用胶体液或晶体液均适宜 无需严格限制入液量
晶体液输入量是出血量的一半 晶体液输入量与出血量一致 晶体液输入量是出血量的1倍 晶体液输入量是出血量的2~3倍 可以无限制地输入晶体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