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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申请报告 临时建设场地权属证件 临时建筑设计图纸 临时用地规划证件
慎重考虑其可能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和周边环境的客观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干扰性影响甚至破坏 依申请合理安排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 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 避免对交通、消防、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造成干扰性影响
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允许进行临时建设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从事临时建没活动,应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临时建设申请报告 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应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的性质、用途等相关特征来确定 临时用地的审核,应当审核其是否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进行监督检查
批准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均不超过3年 临时建设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单、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其他设施 临时用地是指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堆料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并不用收回的土地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都不会对城市规划的实施产生重要的影响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临时建设申请后,可到拟建临时建设的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其审核;还要对临时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临时建筑布置与周边建筑的关系等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临时建设的申请报告、有关文件、材料和设计图纸经过审核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批准证件 一般来讲,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应当包括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申请、规划受理、审核、批准、核发批准证件及竣工验收时的规划核实等 临时用地的申请,应当提交临时用地申请报告,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图纸(临时用地范围示意图,包括临时用地上的临时设施布置方案)等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 乡、村庄建设规划管理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
批准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均不超过3年 临时建设是指不须限期拆除、结构简单、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其他设施 临时用地是指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堆料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并不用收回的土地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都对城市规划的实施产生重要的影响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允许进行临时建设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临时建设申请后,可到拟建临时建设的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其进行审核;还要对临时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临时建筑布置与周边建筑的关系等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临时建设的申请报告、有关文件、材料和设计图纸经过审核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批准证件 一般来讲,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应当包括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申请规划受理,审核、批准、核发证件及竣工验收时的规划核实等 临时用地的申请,应当提交临时用地申请报告,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图纸(临时用地范围示意图,包括临时用地上的临时设施布置方案)等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避免给交通、市容、安全等带来影响 考虑周边环境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影响和利益问题 保证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 结合实际,促使临时建设和临时规划的顺利实施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最长使用期限都是2年 临时用地上可以建临时建筑和永久建筑,但临时建设不可以建永久建筑 临时用地批准证件到期后,该批准证件自行失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有制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的权利
必须明确规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临时建设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审核报送的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工程总平面图,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界限和面积等,对建设用地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审核该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项目是否对周边环境,尤其是历史文化保护、风景名胜保护、医院、学校、住宅、商场、科研、易燃易爆设施等造成干扰和影响 审核该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项目是否对城镇道路正常交通运行、消防通道、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构成干扰和影响 以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审核该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项目是否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
在城市规划区内不允许进行临时建设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临时建设的申请报告,有关文件,材料和设计图纸经过审核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批准证件 一般来讲,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应当包括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申请,规划受理,审核,批准,核发批准证件及竣工验收时的规划核实等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临时建设申请后,可到拟建临时建设的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对其审核;还要对临时建筑设计图纸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临时建筑布置与周边建筑的关系等 临时用地的申请,应当提交临时用地申请报告,以及有关文件,资料,图纸(临时用地范围示意图,包括临时用地上的临时设施布置方案)等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避免给交通、市容、安全等带来影响 考虑周边环境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影响和利益问题 保证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 结合实际,促使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合理的进行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