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清单项目名称按计价规范附录相应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编写 清单编制人可对计价规范附录相应的项目名称作补充 清单编制人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该清单项目名称 清单项目名称应表达详细、准确,以便投标人对项目工程内容一目了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应按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措施项目清单可参照计价规范的措施项目一览表列项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如出现措施项目一览表未列项目,编制人员应作补充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计价规范附录的规定设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九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以附录中的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为基础 计量单位如以“吨”为单位,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不应作补充 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特征可以不描述
该项目编码应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清单编制人应将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清单编制人在最后一个清单项目后面自行补充该项目,不需编码 该项目按《计量规范》中相近或相似的清单项目编码
补充项目编码应由 B 与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应报县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工作容应予以明确 补充项目编码应顺序编制, 起始序号由编制人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补充项目编码应由B与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应报县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工作内容应予以明确 补充项目编码应顺序编制,起始序号有编制人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出现“计量规范”未包括的项目,应由投标人做补充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与 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的编码,在同一招标工程中可以重码 对于补充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只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即可
补充项目编码应由 B 与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应报县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工作内容应予以明确 补充项目编码应顺序编制,起始序号由编制人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可根据工程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做补充 可补充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 可将其并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可补充列入规费项目清单中
该项目编码应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清单编制人应将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清单编制人在最后一个清单项目后面自行补充该项目,不需编码 该项目按《计量规范》中相近或相似的清单项目编码
补充项目编码应由 补充项目应报县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工作内容应予以明确 补充项目编码应顺序编制,起始序号有编制人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分部工程的代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在工程量清单中应只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规定确定 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市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有十二位项目编码,其中前10位按照附录的规定设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写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附录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必须按附录的项目名称填写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编制人补充项目 编制人补充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投标人自行补充 投标时不考虑,发生以后协商确定 由招标人直接规定统一价格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出现“计量规范”未包括的项目,应由投标人做补充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与B和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的编码,在同一招标工程中可以重码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该项目编码应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清单编制人应将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清单编制人在最后一个清单项目后面自行补充该项目,不需编码 该项目按《计量规范》中相近的清单项目编码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出现“计量规范”未包括的项目,应由投标人做补充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对应计量规范的代码与 B和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的编码,在同一招标工程中可以重码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补充项目编码应由B与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应报县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工作内容应予以明确 补充项目编码应顺序编制,起始序号有编制人根据需要自主确定
补充项目编码应由B与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补充项目应报县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补充项目的工作内容应予以明确 补充项目编码应顺序编制,起始序号有编制人根据需要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