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2月做了修订,初步建立了以巴塞尔协议I1为基础的审慎资本监管制度,确立了资本监管在审慎银行监管中的核心地位 2007年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24号)》,明确新资本协议实施的总体思路,范围,路线图和工作措施 2008-2010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一系列实施新资本协议监管指引,包括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专业贷款,风险缓释,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资本充足率监管检查和资本充足率信息__等 2011年4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提出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的一整套审慎监管标准和制度安排 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与巴塞尔协议I3接轨的资本监管制度,并于2013年起开始实施,要求商业银行在2018年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