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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农村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使用权 农村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 .分配办法 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 分配办法; 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五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户或个人或者集体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发包人法定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内分别设立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无需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无需采用先征归国有后出让的方式 农村集体物权将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作商业开发,若有开发需求,一律由国家先将土地征归国有,然后再由国家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开发
宅基地 自留地 某村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原属于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某乡发生地震,该乡农民集体迁移,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该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兴办国有企业 兴办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乡(镇)村公共设施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乡镇或者村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应当对被占地的村民进行补偿 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的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经依法批准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分别属于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
市级单位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 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占用的集体土地,如荒废、闲置等,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土地退还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目前该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本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确定所有权 乡镇企业使用本乡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的,土地所有权转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 分配办法 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可以属于全乡农民集体所有 可以属于全镇农民集体所有 可以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 可以属于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
对集体财产的很多处分,需要由集体成员共同决定 集体组织可以享有土地、森林、山岭、矿藏的所有权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的客体是任何种类的财产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村农民集体的土地 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的土地 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 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兴办乡镇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兴办跨省区的大型农产品流通公司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城镇集体所有的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均由本集体成员个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