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独资公司,有权任免的是(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4年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国有独资企业的副总经理  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  国有控股公司的副董事长  国有参股公司的董事长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总监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合伙企业兼职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监事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立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权力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都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独资公司经理的聘任或解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国有独资公司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所有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将公司合并、 分立的决定权授予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都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合并事项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设股东会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将公司解散的决定权授予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所有职权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