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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也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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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和军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施的防卫行为不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怎样的伤害,不存在过当问题  紧急避险必须是用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主体不包括本人  
职务上负有义务的人  业务上负有义务的人  家庭中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负有抚养义务的人  
必须且只能是为了使国家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这种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  必须是在不得已情况下所采取  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对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可以适用紧急避险的规定  
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的危险  来自地震、水灾等自然力量的袭击  来自精神病人的侵害  来自动物的侵袭  
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行为的实施必须出于不得己  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为了避免本人的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避免本人危险  来自动物的袭击  来自自然力的袭击  损害另一合法利益并非是排除危险的唯一方法  
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行为的实施必须出于不得已  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为了避免本人的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来自自然灾害的袭击  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为避免本人危险  来自动物的侵袭  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并非是排除危险的唯一方法  
危险正在发生  避险行为的实施必须出于不得已  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为了避免本人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  
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也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为了避免本人的生命危险而牺牲他人生命的,不成立紧急避险,应负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本人的生命危险而牺牲他人生命的,可以成立紧急避险过当,减轻刑事责任  因为避险制度的目的是平衡、协调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所以避险制度的必要限度严于防卫制度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道义上的义务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  
来自自然灾害的袭击  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为避免本人危险  来自动物的侵袭  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为避免本人危险  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并非是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  
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来自精神病人的危险  危险具有现实性  来自自然界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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