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未对建筑材料进行检验  不履行保修义务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  违反我国《建筑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吊销资质证书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停止整顿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予以取缔  处以罚款  吊销资质证书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营业执照载明的  资质等级许可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所在地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处工程合同价款 2%以上 4%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追究刑事责任  
予以取缔  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行贿  转让资质证书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出借资质证书  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予以取缔  处以罚款  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予以取缔  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