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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栏杆 备用拦绳 备用折叠拉门 备用钢丝绳 备用信号灯
5米/秒; 10米/秒; 5公里/小时; 10公里/小时;
车道称重设备出现局部损坏或故障,但仍可完成称重收费操作的,应立即向管理所报告,但仍继续执行现有操作。 车道称重系统设备出现车辆称重数据偶然丢失等现象,可进行重新称重收费。如因系统设备误差导致多付费的,应与返还。 单个车道称重设备出现故障,短期难以修复的,现场管理人员协助指挥载货车辆退出驶入其它车道计重收费,并停止该车道的使用。 如全站各车道系统均无法提供称重数据,且短期难以修复时,经公司营运部同意,全站按合法装载的5吨车计重收费。故障修复后,应及时恢复正常收费。 如为司机人为损坏的,则按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已列入ETC黑名单车辆进入ETC车道
立即开启备用车道 班长尽快处理滞留车辆 无法处理的由班长上报所务、收费所领导 立即调动清障车辆 立即通知交警部门
车辆用户对称重结果有异议,要求重新称重的,原则上不在车道进行复称。车辆用户在按所称重量交纳通行费后,可至就近超限运输检测站进行复称,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计量仲裁 车辆或人员故意滞留车道严重影响通行的,现场收费管理人员应立即按有关规定报告,同时记录车牌、称重数据、应缴费金额,按未付费车移交交通路政、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车道称重系统设备出现偶发性输出误差或输出错误时,应及时更正修复。出现车辆称重数据偶然丢失等现象,可进行重新称重收费。如因系统设备误差导致车辆用户多付费的,应予返还 车道称重系统故障无法提供称重数据时,应提前在车道显著部位告知过往车辆。已进入车道的车辆,应驶至正常工作的计重车道实施收费;确实无法驶离的,按合法装载的5吨车收费标准收费;全站各车道系统均无法提供称重数据时,全站按合法装载的5吨车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未办理好交接手续不得离岗 交接班时,必须保持车道畅通,有备用车道的,接班长应先启备用车道,交班人才能停止工作;无备用车道的,须在2分钟 内完成交接工作,出(入)口车道不能出现全部关闭的状态。 交接班的内容有:票据、上班次遗留待处理业务及新的业务、文件通知、收费亭门钥匙等值班工具、物品、收费站卫生及设备情况、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收费站物品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班内责任不清的由全班成员赔偿,交接班责任不清的由双方班长负责赔偿。 收费站进入岗亭后,须将门反锁,离开收费岗亭须将票款箱锁好,关闭手动栏杆,关闭窗户,锁好收费亭门。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收费亭。 交接双方应做好交接记录,签字后才能离开。
打开计重设备箱,检查计重设备显示器是否死机,如死机需重启 直接重启电脑 打开计重设备箱,直接重启
光栅、线圈 称重设备数据采集器、光栅 线圈、轮轴识别器 费显、(显示器)、称台
使用服务忌语,粗暴冷淡对待司乘人员,不耐心热情礼貌回答司乘人员的询问,出现“冷面孔”;对车主态度恶劣经查属实的; 因工作失误造成收费服务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查属实的; 收费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 如遇雨雾天气,收费站入口未摆放提示标志牌; 车道不畅通,有5辆以上(含5辆)车辆在同一车道上排队超过2分未及时开启备用车道(无备用车道除外)疏导车辆的。 收费站差错率超标;
称重平台 轮胎识别器 称重数据采集处理器 车道栏杆
当车辆检测线圈发生故障时,如光栅正常时,不影响计重收费操作流程,可立即报修,继续收费 当光栅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使用备用车道。若无备用车道,但有车辆检测线圈时,可人工疏导车辆,保持车距2米以上,使用线圈分离车辆 轮轴识别器发生故障时,称重设备还可继续判断轴型 秤台故障时,无法提供称重数据,应立即报修,此车道只能对客车按车型分类收费。
主车辆分离器损坏 轮胎识别器损坏 称台故障 称重设备与车道计算机通讯故障
线圈;轮轴识别器 光栅;线圈 费显(显示器);秤台 称重设备数据采集器;光栅
车辆用户对称重结果有异议,要求重新称重的,原则上不在车道进行复称。车辆用户在按所称重量交纳通行费后,可至就近超限运输检测站进行复称,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计量仲裁 车辆或人员故意滞留车道严重影响通行的,现场收费管理人员应立即按有关规定报告,同时记录车牌、称重数据、应缴费金额,按未付费车移交交通路政、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车道称重系统设备出现偶发性输出误差或输出错误时,应及时更正修复。出现车辆称重数据偶然丢失等现象,可按合法装载的5吨车收费标准收费 如因系统设备误差导致车辆用户多付费的,应予返还 车道称重系统故障无法提供称重数据时,应提前在车道显著部位告知过往车辆。已进入车道的车辆,应驶至正常工作的计重车道实施收费 已进入非计重车道收费且确实无法驶离的,按合法装载的5吨车收费标准收费;全站各车道系统均无法提供称重数据时,全站按合法装载的5吨车收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