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新车购置价 实际价值 出险当时市价 当事人双方协商
保险金额可超过保险价值,超过按部分计算 保险金额可超过保险价值,超过按全部计算 可以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则合同无效
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税)的价格 采用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时,保险金额可以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 采用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方式确定保险金额时,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如果超过,其超过部分无效 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x费率)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x费率)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 根据保险金额赔偿但已货价为限 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根据保险金额和货价的比例对实际损失赔偿
全车盗抢险的保险金额可以高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 车辆停驶损失险按双方约定的赔偿天数和日赔偿金的乘积来确定赔偿限额 车上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可以按车辆的座位或吨位来确定 玻璃单独破碎险的保险金额由双方在协商的基础上,自愿选择按进口玻璃或国产玻璃确定
当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时,被保险车辆的部分损失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 保险车辆部分损失的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继续 车辆保险的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保险车辆发生全损,若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价值,保险公司仍按保险金额予以补偿
保险人在确定保险金额时,通常根据核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来确定保险金额 对于核电站责任险,保险人按核风险确定不同的赔偿限额 在核电站保险中,保险人对核电站物质损失保险与核电站责任分别确定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 在核电站保险中,保险人只对核电站物质损失保险确定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任意评估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第三方权威鉴定报告 部分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全部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估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估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后,本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可以退还车辆损失险以外的其他附加险的保险费。
车辆损失保险费=保险金额x费率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x费率)-免赔额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x费率)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x费率-免赔额)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车辆损失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 车辆损失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任意评估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协商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