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 ),即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有权对专有部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不受法律约束  业主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构造部分享有专有权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公共管理的权利随着业主对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其对共有部分转让的权利只有共有权利转让,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未转让  
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可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营业的目的  业主可以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出租,获取利益  业主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住宅出借,解决亲朋好友居住之难  业主不可把属于自己的住宅或经营性用房用以抵押以取得贷款  
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可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营业的目的  业主可以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出租,获取利益  业主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住宅出借,解决亲朋好友居住之难  业主不可把属于自己的住宅或经营性用房用以抵押以取得贷款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与共有部分分离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并不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但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不得转让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业主不得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是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管理权的前提与基础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转让建筑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并不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利  
业主对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构造部分享有专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把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不受法律约束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公共管理的权利随着业主对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转让而-并转让  
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可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营业的目的  业主可以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出租,获取利益  业主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住宅出借,解决亲朋好友居住之难  业主不可把属于自己的住宅或经营性用房用以抵押以取得贷款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