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既然没有约定时间,就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立即履行不得迟延 合同任一方可以自行决定履行时间然后通知对方给予适当准备时间
购销合同中当事人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补偿贸易合同,以投资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领域的设计变更即为涉及合同内容的变更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应依据交易惯例确定变更内容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规则 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的规则 提前履行规则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 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计算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既然没有约定时间,就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立即履行不得迟延 合同任一方都可以自行决定履行时间然后通知对方给予适当准备时间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签订合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购销合同中当事人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补偿贸易合同,以投资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必须是针对有效合同才可变更 合同变更只须经当事人一方同意 合同变更后,必须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变更合同是因为合同无效才变更 合同变更的内容是尚未(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利率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并签订相应变更协议 在担保期内的合同内容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必须事先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的,须事先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原贷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抵押授信贷款约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延期,应先归还拖欠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履行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主要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 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计算
订立补充协议 适用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部分履行规则 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 适用合同法的补救规则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成立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之后,保险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时,按照订立合同时合同签订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合同中履行期限不明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又不能按照交易习惯确定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能随时要求履行 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生效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订立补充协议 适用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部分履行规则 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 适用合同法的补救规则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性质能够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异议一方在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清理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变更,未经第三人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履行期限的顺延属于合同的变更 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是合同变更的原因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接受履行一方承担 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履行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支付货币方所所在地履行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