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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组分比例量差异悬殊的散剂时,应采用"配研法"操作 混合有比重差异的散剂时,宜于先加入质重的组分,然后加入质轻的组分 散剂是将多种药物混合制成的供内服使用的固体药剂 散剂的粒度一般能通过1号筛的细粉含量不少于95% 混合操作的时间越长,越混得均匀
散剂分散快、 易奏效 散剂即是颗粒剂 散剂具有良好的防潮性 散剂只能外用 制成散剂后化学活性也相应增加
散剂按用途可分为溶液散剂,煮散剂,内服散剂,眼用散剂等 眼用散剂应全部通过7号筛 散剂是将一种或多种药物混合制成的仅供内服使用的固体药剂 虽然比表面积大,但不容易分散,起效慢 混合操作的时间越长,越混得均匀
散剂系指药物与适宜辅料经粉碎、均匀混合而成的干燥粉末状制剂 只有中药可以制成散剂 散剂按用途可分为内服散剂和局部用散剂 散剂制作单位剂量易控制,便于小儿服用 散剂按用途分为内用散、外用散等
散剂外用时覆盖面积小,但作用强 混合有比重差异的散剂时,宜先加入质重的组分,然后加入质轻的组分,这样才易于混匀 散剂是将多种药物混合制成的供内服使用的固体药剂 混合组分比例量差异悬殊的散剂时,应采用配研法操作 散剂制备工艺复杂,剂量难于控制,批次之间的重现性不好
液体药物不能制成散剂 眼用散应为极细粉,并要求无菌 散剂应为干燥,疏松的粉末 单味化学毒剧药应制成倍散 儿科及外用散应为最细粉
散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 散剂一般应为细粉 散剂色泽一致 眼用散为极细粉 儿科及外用散剂应为粗粉
剂量在0.01g以下的药物应配成1:100或1:1000的倍散 刺激性大,腐蚀性强的药物不宜制成散剂 眼用散剂应通过200目筛,且应无菌 倍散制备时,混合应采用等量递增法 含毒性药的内服散剂应单剂量包装
混合组分比例量差异悬殊的散剂时,应采用"配研法"操作 混合有比重差异的散剂时,宜于先加入质重的组分,然后加入质轻的组分 散剂是将多种药物混合制成的供内服使用的固体药剂 散剂的粒度一般能通过1号筛的细粉含量不少于95% 混合操作的时间越长,混得越均匀
含共熔组分的散剂制备时均应避免共熔现象的产生 含贵重细料药的散剂宜采用重量法分剂量 眼用散剂粉末应通过200目筛 复方散剂中毒性药应采用配研法与其他药粉混匀 单味化学毒剧药常配制成倍散使用
《中国药典》规定应通过九号筛 配置眼用散剂的药物一般多经水飞或流能磨等粉碎成极细粉 配置的用具应灭菌,配置操作应在清洁、避菌环境下进行 眼用散剂及用于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外用散剂,应无菌,无热原 成品经灭菌后密封保存
有单散剂与复散剂 有局部用散剂 易分散 可掩盖异味
含毒性药物的散剂不应采用容量法分剂量 倍散适合制备剂量小的散剂 散剂含低共熔组分时,应先将其共熔后再与其他组分混合 散剂含少量液体组分时,可利用处方中其他固体组分吸收 外用散覆盖面积大,可发挥保护和收敛作用
液体药物不能制成散剂 眼用散应为极细粉,并要求无菌 散剂应为干燥,疏松的粉末 单味化学毒剧药应制成倍散 儿科及外用散应为最细粉
散剂是将一种或多种药物混合制成的仅供内服使用的固体药剂 散剂按用途可分为溶液散、煮散、内服散、眼用散等 眼用散剂应全部通过7号筛 虽然比表面积大,但不容易分散,起效慢 混合操作的时间越长,混得越均匀
为干燥粉末状制剂 刺激性大、腐蚀性强的药物不宜制成散剂 内服散剂应为细粉 倍散制备时,混合应采用等量递增法 含毒性药的内服散剂应单剂量包装
非分剂量散剂多用塑料瓶包装 散剂贮藏的环境应避光,且应分类保管,定期检查 选用适宜的包装材料和贮藏条件以延缓散剂的变色 常用的包装材料有玻璃纸、蜡纸、玻璃瓶、塑料瓶、硬胶囊、铝塑袋及聚乙烯塑料薄膜袋等 分剂量散剂可用各式包药纸包成三角包
剂量在0.01g以下的药物应配成1:100或l:1000的倍散 刺激性大、腐蚀性强的药物不宜制成散剂 眼用散应通过九号筛,且应无菌 倍散制备时,混合应采用等量递增法 含毒性药的内服散剂应单剂量包装
散剂按用途可分为溶液散,煮散,内服散,眼用散等 眼用散剂应全部通过7号筛 散剂是将一种或多种药物混合制成的仅供内服使用的固体药剂 虽然比表面积大,但不容易分散,起效慢 混合操作的时间越长,混得越均匀
儿科及外用散应为最细粉 应为干燥,疏松的粉末 散剂一般应为细粉 色泽应均匀一致 溶散时限检查应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