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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 仲裁时效具有强行性 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
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 民间仲裁和行政仲裁
属行政性组织,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属行政性组织,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制局 属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属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下级仲裁委员会受上级仲裁委员会的领导
从仲裁主体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是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执行机关 从仲裁实行的原则看,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法定管辖 从解决对象看,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从与诉讼的关系看,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司法权说 仲裁是一种契约性质的行为 仲裁具有司法和契约双重性质 自治说 仲裁是便利处理民商事关系的一种需要
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 属民间性质,行政上下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 属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
首次检定 后续检定 强制检定 非强制检定 仲裁检定
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后果,并不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 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仲裁时效具有自愿性 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
司法权说 仲裁是一种契约性质的行为 仲裁具有司法和契约双重性质 自治说仲裁是便利处理民商事关系的一种需要
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 属民间性质,行政上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 属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
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 属民间性质,行政上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 属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
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 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 属民间性质,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 届民间性质组织,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机构,与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立的仲裁机构有隶属关系
是带有行政性质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的司法行政机关 是民间性质的组织,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行政机关 是民间性质的组织,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但省级仲裁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仲裁委员会之间有隶属关系 是民间性质的组织,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各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对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判,属于居__断性质。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罚,属于行政执法性质 劳动争议仲裁的对象为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以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生效的仲裁文书对相关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监察的对象主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行三方原则,其中政府起主导性作用;劳动监察机构为行政机关或授权、委托的社会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和解、调解、裁决等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实行一裁两审制。劳动监察通过行政处置、行政处罚等方式制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仲裁时效具有消灭时效的性质 仲裁时效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后果 仲裁时效不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后果 仲裁时效具有强行性 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
劳动争议仲裁对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判,属于居__断性质。劳动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处罚,属于行政执法性质。 劳动争议仲裁的对象为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以及其他仲裁 参加人,生效的仲裁文书对相关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监察的对象主要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行三方原则,其中政府起主导性作用;劳动监察机构为行政机关或授权、委托的社会组织 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和解、调解、裁决等方式解决争议,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实行一裁两审制。劳动监察通过行政处置、行政处罚等方式制止违法行为,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以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属民间性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 属带有行政性的组织,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的法制局 属民间性质,但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人员隶属于有关的行政机关 属行政性质组织,隶属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设区的市所设立的仲裁协会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