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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纳税人不得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在退还税款的过程中,如果纳税人没有欠税,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纳税人的要求将应退的税款和利息,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对骗税,税务机关可以在10年内追征纳税人所骗取的税款 对欠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日征收欠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因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为3年,还要追征滞纳金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在3年内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单位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税务代理等税务服务是税法遵从的重要途径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属于纳税人应有的社会权利
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税务机关行使追征税款权时,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 纳税人的法律地位 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这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为了不干扰税务机关的工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向税务机关而只能向税务咨询公司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为了精简机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查、复议的人员要集中为一体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这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为了不干扰税务机关的工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向税务机关而只能向税务咨询公司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为了精简机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查、复议的人员要集中为一体
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纳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纳税人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时,可以拒绝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经营信息、个人隐私和欠税情况等保守秘密
纳税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纳税人不得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单位应当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保密
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可以在纳税人的业务场所进行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住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存款账户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认为税务机关具有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纳税人无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纳税人按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检举反税收法律、行政法律的行为,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这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为了不干扰税务机关的工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向税务机关而只能向税务咨询公司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为了精简机构,税务机关负责征,管,查,复议的人员要集中为一体
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税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纳税,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纳税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纳税人不得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意识,有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税务机关具有宣传、贯彻、执行税收法规,并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务机关具有对检举人大力宣传的义务 税务机关有受理税务行政诉讼的义务 税务机关没有因纳税人计算错误少缴的税款追征入库的义务
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体现为职权与职责 税务机关的权力不能由行使机关自由放弃或转让 纳税人因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使其合法权益受损,可请求得到赔偿 纳税人可以申请为自己的纳税地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