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捐赠的1000万应当从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了避免企业以捐赠方式逃税,捐赠部分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部分是否从应纳税中扣除,以及如何扣除,要看该企业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弥补的而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准予扣除项目–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免税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准予扣除项目– 免税所得
捐赠的1000万应当从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了避免企业以捐赠方式逃税,捐赠部分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部分是否从应纳税中扣除,以及如何扣除,要看该企业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总利润-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总利润-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主营业务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准予扣除项目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 -各项准予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捐赠的1000万应当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为了避免企业以捐赠方式逃税,捐赠部分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部分是否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及如何扣除,要看该企业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捐赠的1000万应当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为了避免企业以捐赠方式逃税。捐赠部分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部分是否应从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及如何扣除,要看该企业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对外投资支出 自然灾害有赔偿的部分 营业税 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捐赠的1000万应当从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了避免企业以捐赠方式逃税,捐赠部分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部分是否从应纳税中扣除,以及如何扣除,要看该企业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
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减去应纳税所得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减免抵免税额)/税率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可以将税收滞纳金扣除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不征税收入一免税收入一各项扣除一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数-纳税调整减少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预计的今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