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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置于烘箱中加热至120℃,时间不宜超过2h 新集料加热温度宜高出拌合温度10-15℃ 混合料投料顺序为:回收料→新沥青→再生剂→粗细集料→矿粉 混合料总拌合时间约3min
沥青的加热温度应控制在145~170℃ 集料的加热温度视拌和机类型决定 混合料运至施工现场的温度控制在不低于135~150℃ 出厂温度过高的混合料应等温度降下来后使用
集料的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5~10℃ 混合料运至施工现场的温度控制在135~150℃ 沥青的加热温度应控制在145~170℃ 出厂温度过高的混合料应等温度降下来后使用
沥青加热温度 摊铺温度 碾压温度 开放交通温度 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
120~150℃ 140~165℃ 150~170℃ 160~180℃
根据工作量和工期来选择搅拌设备的生产能力和移动方式 矿粉加热温度应略高于沥青加热温度 高等级公路一般选用生产量高的强制间歇式搅拌设备 沥青混合料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用量进行拌合 沥青混合料用自卸汽车运至工地时,车厢底板及周壁应涂一薄层油水混合液
沥青的加热温度应控制在145~170℃ 集料的加热温度视拌合机类型决定 混合料运至施工现场的温度控制在不低于135~150℃ 出厂温度过高的混合料应等温度降下来后使用
沥青加热温度 摊铺温度 碾压温度 开放交通温度 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
温和料的出厂温度控制在140℃~160℃ 沥青的加热温度控制在150℃~170℃ 集料的加热温度控制在160℃~180℃ 出厂的混合料须均匀一致,无白花料,无粗细料离析和结块现象 当混合料出厂温度过高废弃,混合料运至施工现场的温度控制在不低于130℃~150℃
沥青的加热温度应控制在145~170℃ 集料的加热温度比沥青温度高5~10℃ 混合料运至施工现场的温度控制在135~150℃ 出厂温度过高的混合料应等温度降下来后使用
120~150℃ 140~165℃ 150~170℃
120~165 135~165 145~155 155~165
沥青混合料回收料置于烘箱中加热至拌和温度,加热时间越长越好,确保加热温度均匀 集料加热温度一般高于拌和温度。 拌和时材料投放挨次为:先倒入沥青混合料回收料,并参加再生剂,然后参加粗细集料,再参加沥青,最终参加矿粉 拌和时应拌和至均匀,总拌和时间约3min
沥青的加热温度应控制在145~170℃ 集料的加热温度视拌合机类型决定 混合料运至施工现场的温度控制在不低于135~150℃ 出厂温度过高的混合料应等温度降下来后使用
沥青加热温度 摊铺温度 碾压温度 开放交通温度 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
骨料和沥青加热温度 混合料拌和温度; 混合料碾压温度 油石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