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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接受设计任务书后,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开展初步设计,认真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倒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市(县)长特批后才可进行设计
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承担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接受设计任务书后,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开展初步设计,认真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市(县)长特批后才可进行设计
接受设计任务书后,进一步完善并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使之与实际方案相适应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承担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环境保护部门可以为建设单位指定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需要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国家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
接受设计任务书后,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开展初步设计,认真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承担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必须经市(县)长特批后才可进行设计
地方政府应急办公室;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设计单位应有一名领导主管环境保护设计工作,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负全面领导责任 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承担或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设计单位接受设计任务书后,宜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开展初步设计,认真编制环境保护篇(章)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设计
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 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审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严格控制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机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引进项目等一切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
国家环境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