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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 mm 纵向受力钢筋净距不应小于5 cm,净保护层不小于2.5 cm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 mm 在受力钢筋的接头处箍筋间距不应小于40 cm 纵向受力钢筋截面积不应小于混凝土计算截面的0.4%
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 纵向受力钢筋净距离应不小于50cm,净保护层不小于2.5cm 箍筋直径应不小于6mm 纵向受力钢筋截面积应不小于混凝土计算截面的0.4% 在受力钢筋的接头处箍筋间距应不小于40cm
钢筋接头的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同一根纵向受力钢筋最多设置2个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大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同一截面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在受拉区不宜大于70%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钢筋,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全部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超过5%。 当偏心受压柱的截面高度λ≥600mm时,在侧面应设置直径为10~16mm的纵向构造钢筋,并相应地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柱内纵向钢筋的净距不应小于50mm 在偏心受压柱中,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纵向受力钢筋及轴心受压柱中各边的纵向受力钢筋,其间距不应大于400mm 全部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2%
5d 3d 8d 10d(d为下部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末端至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d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只要满足35d 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L(L为搭接长度) 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接头末端至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8d
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宜小于12mm 当截面高度h≥600mm时,在柱的侧面应设置纵向构造筋,并相应设置复合箍筋或拉筋 纵向受力钢筋的中距不宜小于300mm 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5%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均可以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可以设置俩个或俩个以上接头。 钢筋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钢筋机械连接适用的钢筋直径范围通常为16—50mm。
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当受力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受拉钢筋直径大于28mm时,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受压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轴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的纵向受力钢筋,可绑扎搭接接头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可绑扎搭接接头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轴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绑扎搭接接头
同一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末端至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d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只要满足35d 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为搭接长度) 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接头末端至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8d
直径28mm受拉钢筋 直径25mm受压钢筋 桁架拉杆纵向受力钢筋 行车梁纵向受力钢筋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均可以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可以设置俩个或俩个以上接头。 钢筋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钢筋机械连接适用的钢筋直径范围通常为16—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