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下列方法中,我国《票据法》未予认可的票据权利补救方法是(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公示催告  声明作废  挂失止付  普通诉讼  
公示催告  声明作废  挂失止付  诉讼  
已经付款的票据  绝对记载事项不全的票据  手续欠缺的票据  票据权利时效届满的票据  
票据权利就是通常所说的付款请求权  我国《票据法》上所指的汇票只能是银行汇票,而不包括商业汇票  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是指当持票人因票据债务人的原因而不能顺利行使票据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持票人因过失而取得的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明知出票人或其前手与自己的直接前手之间存在票据法上的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的取得应当给付当事人双方认可的对价,无对价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恶意(以欺诈、胁迫或偷盗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明知有上述情形)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进行挂失止付  挂失止付是票据权利补救措施的必经程序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前,已经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挂失止付  公示催告  普通民事诉讼  自力救助  
公告催讨  挂失止付  行政调解  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公示催告  声明作废  挂失止付  普通诉讼  
挂失止付  票据权利保全  公示催告  普通诉讼  
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  汇票、本票出票时对票据事项的记载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  票据的背书  
公示催告  声明作废  挂失止付  诉讼  
公示催告   提起诉讼   申请仲裁   第三人调解   挂失止付  
已经付款的票据  绝对记载事项不全的票据  手续欠缺的票据  票据权利时效届满的票据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