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划分法律部门应保持相对平衡,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细,这属于法律部门划分的(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程序划分法  职能划分法  业务划分法  区域划分法  
客观原则  目的原则  平衡原则  发展原则  
职能划分法  流程划分法  程序划分法  业务划分法  事业部划分法  
人们研究和理解法律的需要  各法律部门的稳定和平衡  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  法律调整的专门机制  
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能包含几个法律部门的规范.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法律部门的总和就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当代我国法律部门中,经济法属于社会法.  
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客观依据,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  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主要是便于统计本国法律数量的多少  划分法律部门时应当注意使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数量保持相等  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其恒定性,不能随着社会法制状况的改变而调整  
法律的调整方式  法律的调整手段  法律的效力大小  法律的调整对象  
职能划分法  程序划分法  区域划分法  业务划分法  
法律汇编的方法  法律清理的方法  法律调整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商法  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不同法律部门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法律体系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