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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旳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予以任何第三方旳减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不能享有 缔约一方目前和未来予以任何第三方旳优惠,不能予以其他缔约方 在国际贸易中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旳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予以任何第三方旳减速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也可以得到相似旳待遇 缔约一方目前和未来予以任何第三方旳优惠,也予以联合国所有组员国 缔约一方目前和未来予以任何第三方旳优惠,也予以所有缔约方
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缔约国一方企业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同一人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和资本; 同一人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和资本。
缔约国一方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缔约国一方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征税 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50%确定税基 特许权使用费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取得的所得
在国际贸易中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减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不能享受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不能给予其他缔约方 在国际贸易中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减速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也可以得到相同的待遇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也给予联合国所有成员国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也给予所有缔约方
提交中心仲裁的争议,仅限于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直接因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议 将争议提交中心解决,必须经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且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认可 对于中心做出的裁决,各缔约国不得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 若作为争议当事人一方的某一缔约国国民不履行中心裁决,则争议另一方的缔约国政府可以在国际法院对其提起诉讼
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合同尚未生效 缔约人一方主观上有过错行为 缔约人另一方因一方的过错受到实际损失 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受到实际损失
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 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
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位于缔约国立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收益 缔约国一方的企业转让其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营业财产的动产 缔约国居民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飞机取得的收益 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由位于缔约国另一方不动产构成的40%的股份取得的收益
外国企业享有最优惠的特权待遇 所有外国人或企业地位平等 缔约一方仅给缔约另一方此待遇,其他缔约方无权享受 外国公民与本国公民享受同等待遇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缔约人一方主观上有过错行为 缔约人一方因此而获利 缔约人另一方受到实际损失 缔约人一方的过错行为与另一方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居民个人在有关历年中或会计(财政、纳税)年度中或任何12个月(任何365天)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 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雇主支付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居民个人在有关历年中或会计(财政、纳税)年度中或任何12个月(任何365天)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90天 该项报酬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缔约国一方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缔约国一方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征税 对于使用或有权使用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按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50%确定税基 特许权使用费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取得的所得
提交中心仲裁的争议,仅限于依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直接因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议 将争议提交中心解决,必须经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且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认可 对于中心做出的裁决,各缔约国不得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 若作为争议当事人一方的某一缔约国国民不履行中心裁决, 则争议另一方的缔约国可以在国际法院对其提起诉讼
缔约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缔约人一方即将受到损失 缔约人一方主观上有过错行为 缔约人另一方因一方的过错受到实际损失 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受到实际损失
缔约国另一方的沿海航行权 缔约国另一方公民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 缔约国另一方的领海捕鱼权 缔约国另一方的购买土地权 以上都对
最惠国待遇条款 普惠制条款 优惠制条款 国民待遇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减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不能享受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不能给予其他缔约方 在国际贸易中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减速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也可以得到相同的待遇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也给予联合国所有成员国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也给予所缔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