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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不考虑从旧兼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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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即释放  驳回申诉,继续执行原生效判决  以原审事实为根据,以新刑法有关规定为准绳,重新审理  不应释放,但可改判罪名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立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我国刑法溯及力所采用的原则是从新兼从轻原则  现行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做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1997年10月1日以后审理1997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刑事案件,如果刑法规定的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与修订前的刑法相同的,应当适用修订前的刑法  
我国《刑法》第452条规定:“本法自1997年 10月1日起施行”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著作权法》第59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刑法生效时未经判决的行为  刑法生效前未经审判的行为   刑法生效后,虽经审判但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  刑法生效前,对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在二审期间新刑法施行,则适用新刑法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述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新发现的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法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 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确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的刑罚和后罪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确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刑法生效时未经判决的行为  刑法生效前未经审判的行为  刑法生效后,虽经审判但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  刑法生效前,对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  
均应填"假释"  均应填"缓刑"  既可均填"假释",也可均填"缓刑"  既不能均填"假释",也不能均填"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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