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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的判决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在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审结后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部分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基层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 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第一审判决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的第一审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 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有异议的裁定和驳回起诉的裁定 最高法院的一审裁判
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以确定是否允许延缓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延缓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 与人民检察院协商,以确定是否允许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 直接驳回当事人的请求或者反诉 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一审程序除诉讼程序外,还包括特别程序;第二审程序只包括诉讼程序 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一审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与当事人的起诉权;第二审程序发生则是基于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审判监督和当事人的上诉权 第一审程序必须公开审理,而第二审程序无须公开审理,只能径行判决 第一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案件的事实与当事人提出的理由;第二审法院的审理对象不仅包括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还包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当事人回避申请的决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判决 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自诉的裁定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延期审理的决定
一审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一审原告为上诉人,一审被告为被上诉人 一审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一审当事人既是上诉人,又是被上诉人,具体称谓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一审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 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刑事部分的判决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在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审结后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部分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可以直接提出上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10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二审案件只需要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未生效
二审案件只需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第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张某提起上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且须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甲撤回上诉后如反悔,在上诉期内仍可再次上诉 上诉准许撤回,在对方当事人未提起上诉的情况下,第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撤回上诉的当事人承担第二审的上诉费用,减半收取
二审案件只需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等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 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为被上诉人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仅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 当事人上诉,应当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而不能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使用书面审理的方式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应当征得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同意
只有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 当事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第二审民事法律程序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 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不可以上诉
第一审程序除诉讼程序外,还包括特别程序;第二审程序只包括诉讼程序 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一审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与当事人的起诉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则是基于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和当事人的上诉权 第一审程序必须公开审理,而第二审程序无须公开审理,只能径行判决 第一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案件的事实与当事人提出的理由;第二审法院的审理对象不仅包括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还包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均可能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第一审法院审理的对象是案件的事实与当事人提出的理由;第二审法院审理的对象不仅包括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还包括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 第一审程序以公开审理为原则,而第二审程序一般是书面审理 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一审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与当事人的起诉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则是基于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审判监督和当事人的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