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城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对城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