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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乙公司被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甲公司清偿 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就乙公司原资产管理人隐瞒的公司债务起诉甲,则甲应当承担清偿义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除与债权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分立的公司承担了分立前债务的连带责任后,互相之间对该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已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甲公司把暂时停止履行债务的情况通知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提供相应的担保 乙公司不同时履行债务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待给付债务 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 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有先后履行顺序 明确先后履行顺序 债务债权同归一人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乙公司被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甲公司清偿 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就乙公司原资产管理人隐瞒的公司债务起诉甲,则甲应当承担清偿义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除与债权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分立的公司承担了分立前债务的连带责任后,互相之间对该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 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待给付债务 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 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提供相应的担保 甲公司把暂时停止履行债务的情况通知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已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乙公司不同时履行债务
行使债权保全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待给付债务 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 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乙公司已构成违约 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甲. 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甲. 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待给付债务 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 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甲公司不能再请求乙公司履行债务 乙公司不能再请求甲公司履行债务 甲公司、乙公司都不能再请求对方履行债务 甲公司、乙公司仍能请求对方履行债务
乙所负债务为非金钱债务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乙继续履行费用过高 乙已支付违约金
甲公司不能再请求乙公司履行债务 乙公司不能再请求甲公司履行债务 甲公司、乙公司都不能再请求对方履行债务 甲公司、乙公司仍能请求对方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