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黄某单独构成交通肇事罪  黄某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黄某和郑某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黄某和郑某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构成危险驾驶罪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甲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孙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石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石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李某不构成犯罪,丁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丁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丁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丁某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从重处罚。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可以减轻处罚。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仅构成盗窃罪  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构成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并从一重罪处罚  
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交通肇事罪转化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以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小陈不构成犯罪,小李构成交通肇事罪  小李、小陈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小李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小陈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小李、小陈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各自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  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杨某和朱某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杨某单独构成交通肇事罪  杨某和朱某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  杨某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酒后驾车撞死一行人,下车后发现死者是其情敌刘某,早想将其杀死。甲的行为应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定为交通肇事罪  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王某明知车辆有缺陷,仍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乙与王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丙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将一装卸工人轧死。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  丁在一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撞死行人常某。对丁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甲、乙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乙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甲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酒后驾车撞死一行人,下车观察时,发现死者是其情敌刘某,甲早已预谋将刘某杀死。甲的行为应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定为交通肇事罪  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王某明知车辆有缺陷,仍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乙与王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丙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将一装卸工人轧死。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  丁在一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将行人常某撞死。对丁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甲酒后驾车撞死一行人,下车观察时,发现死者是其情敌刘某,甲早已预谋将刘某杀死。甲的行为应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定为交通肇事罪  乙明知车辆的安全装置不全,仍然指使其雇员王某驾驶该车辆运输货物;王某明知车辆有缺陷,仍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乙与王某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丙在施工场地卸货倒车时,不慎将一装卸工人轧死。丙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  丁在一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时,因疲劳过度将车驶出高速公路,将行人常某撞死。对丁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仍然构成交通肇事罪  甲酒后驾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由于刹车装置突然故障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导致3人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甲酒后驾车将乙撞死,将丙撞成重伤,甲误以为二人已经死亡,遂将“尸体”沉入湖中,导致丙溺水而死。甲构成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甲盗窃机动车被乙发现后遭到乙追赶。甲为了顺利逃跑,开车将乙撞成重伤。甲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而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甲构成危险驾驶罪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甲应以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甲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法条竞合犯  
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乙和乘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甲、乙、乘客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甲、乙、乘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犯  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乘客不构成犯罪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实行数罪并罚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只需要以交通肇事罪一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