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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所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国务院卫生部制定的规章所作出的,而该项规章与国家工商总局所制定的规章之间发生冲突。对此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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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审结。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组织形式,分为合议制和独任制。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案件终止。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应当终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如果对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可以继续审理  不应终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如果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影响本案的审理,要中止诉讼,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有关机关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审结。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组织形式,分为合议制和独任制。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案件终止。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实行一级复议制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不实行开庭审理方式,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的办法  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则未必都能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审理案件的依据和法律适用的具体规则方面有所不同  
国家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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