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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硒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捡到乙的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电话,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手机及身份证等物。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现金赎回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 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捡到乙的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电话,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手机及身份证等物。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现金赎回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 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
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 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000元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捡到乙的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电话,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手机及身份证等物,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现金赎回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 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捡到乙的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电话,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手机及身份证等物。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现金赎回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 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
乙某成立聚众犯罪 乙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乙某构成绑架罪 对乙某应该以绑架罪定罪量刑
丙欠甲5万元钱,已到清偿期,甲对丙说,我要回来也是还给乙,索性先不找你要了 丙欠甲5万元钱,甲对丙说,我要回来也是还给乙,你的钱就不用还给我了 甲将家里的一部数码相机送给丙 甲对其表弟说,这部摄像机很好用,我50元卖给你吧,要不也得拿去还乙的债务
甲构成抢劫罪 甲构成敲诈勒索罪 甲构成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甲是索要债务不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甲欠乙10万元钱,无力偿还,二人商定,骗丙为甲提供保证,甲的债务到期后,不能履行对乙的债务,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甲欠乙10万元钱,无力偿还,乙为了可以收回这笔债务,到丙处要丙为甲提供保证,若不同意,则将告发丙偷窃一事,丙无奈,只好答应 甲欠乙10万元钱,无力偿还,甲要求丙做他的保证人,若不同意,则要到公安局告发丙偷窃一事,丙无奈之下,只好答应,当时乙也在场 甲欠乙10万元钱,无力偿还,甲要求丙做他的保证人,若不同意,则要到公安局告发丙偷窃一事,丙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乙并不知道此事
甲欠乙2万元钱,乙将甲诉至法院,甲否认存在借款一事,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甲欠乙2万元钱,乙将甲诉至法院,甲下落不明,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甲欠乙2万元钱,乙将甲诉至法院,甲否认存在借款一事,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但审理过程中,甲对借款一事承认,案件符合简易程序的要求,法院决定改而适用简易程序 甲欠乙2万元钱,乙将甲诉至法院,双方对案件事实无争议,只是甲提出无偿还能力,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甲捡到乙的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电话,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手机及身份证等物。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现金赎回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 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
绑架罪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