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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因信息变更或清税注销, 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 发票换版、 损毁, 停业等原因按规定需要缴销发票的, 到税务机关进行缴销处理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领用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须缴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对领用尚未填开的空白发票进行缴销 本事项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丢失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对比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税务机关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的情形
税务机关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可以手工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现行代开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也是按照“一窗式”规定进行比对 计算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系统目前防伪税控和非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并存 税务机关目前停止使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贷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只有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刷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造税控系统开具。
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将当月所代开发票逐票填写《代开发票开具清单》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应逐栏填定《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正常申报时,每月开票金额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按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
税务机关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可以用电脑开具电脑版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需要同时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现行代开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也是按照“一窗式”规定进行比对 税务机关目前停止使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农产品收购发票
税务机关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可以用电脑开具电脑版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需要同时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现行代开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也是按照“一窗式”规定进行比对 税务机关目前停止使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只有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刷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纳税信用等级在C级以上 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税务机关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可以手工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采集抵扣联信息,不再填报《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现行代开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也是按照“一窗式”规定进行比对 计算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系统目前防伪税控和非防伪税控系统同时并存 税务机关目前停止使用非防伪税控系统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将当月所代开发票逐票填写《代开发票开具清单》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应逐栏填写《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的纳税人正常申报时,每月开票金额小于应征增值税税额的,按开票金额数为依据征收税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简易办法征收固定资产,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有经国家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和法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刷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收到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起6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 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存根联数据采集 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的纳税人, 因金税盘、税控盘同时损坏等原因不能报税的,纳税人应提供当月全部增值税发票到税务机关进行数据采集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 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不受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限制。特定纳税人需携带专用设备和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存根联数据采集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季度末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即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并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 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发票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货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防伪税控系统发行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 企业只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即可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防伪税控企业凭税控IC卡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电脑版专用发票,不得使用其他方式的手工版专用发票 防伪税控企业如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只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仍可使用防伪税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