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计重收费后,现行分类收费标准仍然保留,当计重收费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按计重方式收费时,按车型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按照国家和区政府规定,对客货两用四轮货车,按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以5吨为超限标准。 对于多轴特大型车辆且手续齐全(已登记办理超限超载运输证明),如能称出重量,则按正常车辆计重收费;如无法称出重量,则切换到车型模式收取通行费。 封闭式的高速公路计重通行费尾数实行通行费尾数计算按2退0、3进5、7退5、8进10。 为了有效遏制绿色通道车辆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运输行为,实行计重收费以后,凡是“绿色通道”车辆超限运输的,按超限运输车辆的标准收取通行费。 车辆通过秤台时,应从车道中间缓慢匀速通过,时速低于5公里时秤量结果最为准确,突然加速和刹车均会造成称量数据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