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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资产 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职工的工资差额 中外合资企业依法按照中方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职工的住房补贴基金 股份制企业为分配利润中,全民单位按照投资比例所占有的相应份额 中外合资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
乙企业无法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能够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
化工厂以严某为被告起诉,列某中外合资企业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被告起诉,列严某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共同侵权为由起诉,将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化工厂只能选择以其中一方为被告起诉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外方股东 中方股东 合资企业 与合资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
外方股东 中方股东 合资企业 与合资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
外国投资者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外国投资者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全部投资 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混合所有制经济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甲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财政部门无权对其进行检查 财政部门有权对甲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甲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不受《会计法》的约束 甲公司应受《会计法》的约束
甲中外合资企业的场地使用费(非中方投资)于2010年10月15日进行了调整,其下次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5年 乙外资企业使用经过开发的土地,其应当缴付的土地开发费必须一次缴清 丙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10年10月15日,其当年场地使用费免交 丁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10年10月15日,其场地使用费(非中方投资)在开始用地的5年内不得调整
甲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25% 乙公司为法人型的中外合作企业,外方的出资比例一般也不能低于25% 丙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将股权转让给中方后,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能低于25% 丁公司为外商并购后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25%
100万美元 140万美元 210万美元 350万美元
外方股东 中方股东 合资企业 与合资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美国法人 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企业法人 已在境外股票上市的中外合资企业法人
乙企业不能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中外合资企业的名义起诉 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该处罚行为的损害 乙企业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因为市工商局吊销的是中外合资企业而非乙企业的营业执照,乙企业不是处罚行为的直接相对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 国家机关委派到中外合资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 外商委派到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经理的人员